檢測說明
2016年,為控制和減少電器電子產品廢棄后對環境造成的污染,促進電器電子行業清潔生產和資源綜合利用,鼓勵綠色消費,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工信部主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訂并公布了《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
該法規對電器產品的限制有害物質有以下六種
限制元素/物質 | 鉛 | 鎘 | 汞 | 六價鉻 | 多溴聯苯 | 多溴聯苯醚 |
限制含量(mg/kg) | 1000 | 1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中國RoHS檢測法規針對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和進口電器電子產品。產品如下:
1通信設備
2廣播電視設備
3計算機及辦公設備
4家用電器
5電子儀器儀表
6工業電器
7電動工具
8醫療電子器械、設備
9照明產品
10電子文化教育、工藝美術、體育和娛樂產品
11其他額定電壓為直流電不超過1500伏特、交流電不超過1000伏特的設備及配套產品。
第三方檢測機構推薦明確排除的電器產品有:
1涉及電能生產、傳輸和分配的設備,如發電廠、輸配電站、建筑物供配電所用的系統及設備;
2用于軍事用途的電器電子設備;
3用于特殊環境或極端環境的電器電子設備;
4用于出口的電器電子設備;(用于出口的電器電子設備應符合出口目的地國家/地區關于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的規定)
5暫時進口產品或進境維修,但不銷售的電器電子設備;
6用于科研/研發、測試用途的樣機;
7用于展會、展覽等用途,但不銷售的樣品、展示品等。
中國RoHS檢測法規對于有害物質限制使用標識(SJ/T 11364-2014)規定:
環保使用期限:電子電氣產品中含有的有害物質在正常使用的條件下,不會發生外泄或突變,電子電氣產品用戶使用該產品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或對其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期限。參考標準:SJ/T 11388-2009
檢測依據
服務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