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標志在歐盟市場屬法律強制性標志。不論是歐盟內部企業生產的產品,還是其他國家生產的產品,要想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就必須加貼CE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調與標準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
根據歐盟的法律,生產商和進口商負責驗證其產品符合相關的歐盟指令的要求。這意味著生產商(或者進口商)必須經過各種測試去確保該產品符合相關要求。生產商或進口商必須保存一份技術文件檔案,技術文件包括對設備的詳細描述、圖紙、測試報告等。當生產商或者他的授權代表認為該產品已經符合了相關的要求后,他們需要簽署一份符合性聲明(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然后就可以在產品上打上CE 標志。
每個歐盟成員國的政府負責監督在市場上銷售的產品是否符合相關的產品安全標準。產品一旦被抽查到,生產商必須立刻向海關或者其他審查部門提供相關的證據或者技術檔案來證明該產品是如何符合要求的。如果該產品不符合相關指令的要求或者生產商不能提供所要求的文件的話,產品將會被禁止銷售,甚至市場上的產品都會被要求全部收回。
所有在這些指令規范內的產品,都需要通過CE檢驗。CE指令目前強制的國家適用于歐聯27個國家與EFTA 歐洲自由貿易協議:德國、法國、英國、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時、荷蘭、葡萄牙、希臘、愛爾蘭、丹麥、盧森堡、奧地利、芬蘭、瑞典、冰島、挪威、瑞士、塞浦路斯、捷克、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它、波蘭、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保加利亞、羅馬尼亞。
認證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