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服務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的全稱是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現狀評價,是指針對用人單位的工作場所,是否存在可能對工人身體健康產生危害形成法定職業病的因素之現狀,由具備資質的評價機構進行綜合科學的評價,并出具評價報告。
職業病的構成要件
1、患病主體是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
2、必須是在從事職業活動的過程中產生的;
3、必須是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須是國家公布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所列的職業病。
服務對象
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的用人單位、初次申請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或者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申請換證的用人單位、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用人單位。
執行標準
GBZ 1《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GBZ 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
GBZ 2.2《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GBZ 159《工作場所空氣中有毒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
GBZ 188《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
檢測流程
服務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