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吉利汽車有限公司雙班年產5萬輛帝豪轎車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浙江吉利汽車有限公司雙班年產5萬輛帝豪GC-2轎車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
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信息公開
根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工作規范》的要求,對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審核通過后的評價項目在公司網站公開評價報告信息,公開信息如下:
1、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地理位置及聯系人
(1)建設單位名稱:浙江吉利汽車有限公司
(2)地理位置: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春曉西八路
(3)項目聯系人:胡余寶
2、項目名稱及簡介
(1)項目名稱:浙江吉利汽車有限公司雙班年產5萬輛帝豪GC-2 轎車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
(2)項目簡介:本項目位于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春曉區西八路,總投資90800.00萬元,建有沖壓、焊裝、涂裝、總裝四大車間(包括小涂裝車間),以及配套的交檢間、油化庫、動力站房、35kV 降壓站、污水處理站、廢料場和廢品庫等生產設施及辦公樓、食堂、宿舍、門衛等辦公和生活輔助用房。項目設計生產規模為雙班年產5萬輛帝豪GC-2轎車。
3、現場調查、檢測/采樣人員及建設單位陪同人
類別 | 姓名 | 時間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現場調查人員 | 王珍娜 | 2015年4月24日 | 陳艷 |
檢測/采樣人員 | 鄭東、高鑫、孫春花 | 2015年4月23日~4月25日、2015年5月18日~5月20日、2015年6月5日 | 陳艷 |
檢測/采樣人員 | 王根強、師莎莎 | 2015年10月29日 | 鄭炎彬 |
4、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本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醇、異丙醇、乙苯、電焊煙塵、臭氧、二氧化氮、錳及其無機化合物、其他粉塵(鐵塵)、其他粉塵(涂料粉塵)、溶劑汽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異氰酸甲苯酯、氫氧化鈉、噪聲、電焊弧光等。
本項目各崗位接觸的化學有害因素檢測結果均符合(GBZ 2.1-2007)國家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本次評價共檢測工作場所55個噪聲作業點,共40個噪聲作業崗位,噪聲強度合格崗位32個,噪聲檢測合格率為80%。
焊裝車間4個工位的電焊弧光檢測結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相關要求,合格率達100%。
高配間操作崗位的工頻電場強度檢測結果,符合GBZ 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相關要求。
5、評價結論與建議
1、評價結論:
根據安監總安健〔2012〕73號《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本項目屬于“汽車制造行業”,為“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且結合本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潛在危害性、接觸危害程度等,以及采取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等綜合分析后認為,本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
本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措施能滿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的基本要求,具備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條件。
2、建議
(1)建設單位應參照GB/T 29639-2013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應認真制定以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油漆、稀釋劑等泄露可能引起的有機溶劑(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等)職業急性中毒;由氫氧化鈉、乙酸等泄露可能引起的皮膚灼傷和急性中毒;前處理設備、電泳設備下槽維修作業、污水處理站下池清淤作業屬密閉空間作業,若氣體置換不夠徹底,容易接觸到硫化氫或一氧化碳等窒息性氣體,從而引起的急性中毒或者缺氧窒息;總裝車間尾氣檢測多輛汽車同時檢測,若尾氣吸收裝置發生故障時,可能導致CO等氣體積聚嚴重,引起的缺氧窒息。應急預案應定期培訓和演練。
(3)總裝車間應加強車間通風,安裝機械通風裝置。
(2)建設單位應明確職業衛生專職管理人員;在外包合同中設置外包人員職業衛生相關管理條款;安排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進行職業衛生培訓;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
5、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及建議
1、《評價報告書》評價結論正確,建議基本可行。
2、建議:
(1)對建設單位
①職業衛生專職管理人員配置不明確;在外包合同中未設置職業衛生相關管理條款;焊裝車間和調漆間部分作業人員未佩戴個人防護用品;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未進行職業衛生培訓。
②本項目未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未進行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2)對報告書建議
①補充建設單位自驗收后整改落實相關內容;
②補充密閉空間作業職業病危害的描述與分析;
③補充該項目一氧化碳、異氰酸酯的識別、分析與評價
④根據《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26條、第27條施行說明中所規定的內容進一步改善。
專家組同意通過該《評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