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核設備制造有限公司 年產1.9萬噸核工程鋼制品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信息公開
浙江中核設備制造有限公司
年產1.9萬噸核工程鋼制品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信息公開
根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工作規范》的要求,對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審核通過后的評價項目在公司網站公開評價報告信息,公開信息如下:
一、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地理位置及聯系人
(1)建設單位名稱:浙江中核設備制造有限公司
(2)地理位置:海鹽經濟技術開發區大橋新區濱海大道以北、海灣大道以東、椰島路以西,禾眾汽車商貿園以南地塊
(3)項目聯系人:申釗
二、項目名稱及簡介
(1)項目名稱:年產1.9萬噸核工程鋼制品建設項目
(2)項目簡介:浙江中核設備制造有限公司投資46189萬元,在海鹽經濟開發區大橋新區新拍土地100050平方米(150畝),建設6#車間、7#車間、焊培理化樓、物項儲存庫、物項儲存庫2、油漆庫、配電房、氣體瓶庫、空壓機房、辦公樓、倒班宿舍、食堂活動中心、堆場、值班室等建筑物,購置機加工、焊接、噴丸、噴漆等設備,采用放樣、號料、下料、壓制、折彎成型、組對、焊接、噴丸除銹、油漆涂裝等工藝或技術,本項目建成后,將整個鋼結構分公司搬遷到新廠區與浙江中核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共用場地,形成年產1.9萬噸核工程鋼制品的生產規模,實施年產1.9萬噸核工程鋼制品技術改造項目。
三、現場調查、檢測/采樣人員及建設單位陪同人
類別 | 姓名 | 時間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現場調查人員 | 師莎莎 | 2015年9月24日 | 申釗 |
檢測/采樣人員 | 王根強、黃育成 | 2015年9月26日 | 瞿增 |
四、類比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序號 | 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 | 檢測點數 | 合格率 |
1 | 電焊煙塵 | 6 | 100% |
2 | 臭氧 | 4 | 50% |
3 | 一氧化氮 | 4 | 100% |
4 | 二氧化氮 | 5 | 100% |
5 | 錳及其無機化合物 | 5 | 100% |
6 | 一氧化碳 | 1 | 100% |
7 | 炭黑粉塵 | 1 | 100% |
8 | 其他粉塵(氧化鐵塵) | 2 | 100% |
9 | 苯 | 1 | 100% |
10 | 甲苯 | 1 | 100% |
11 | 二甲苯 | 1 | 0% |
12 | 異丙醇 | 1 | 100% |
13 | 甲醇 | 1 | 100% |
14 | 電焊弧光 | 6 | 100% |
15 | 噪聲 | 13 | 84.6% |
五、評價結論與建議
1、評價結論:
根據安監總安健[2012]73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本項目屬于金屬制品業,屬于“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
按照《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 51 號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完成后,應當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評審;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后,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驗收。
綜上所述,浙江中核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年產1.9萬噸核工程鋼制品建設項目項目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通過采取綜合防治措施,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并結合本評價報告提出的措施建議等內容加以補充和完善,項目建成投產后其職業病危害因素是可以有效預防和控制的,勞動者的職業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2、建議
(1)酸洗鈍化崗宜采用槽邊側吸風設備,廢氣需經凈化后排放;
(2)對氬弧焊崗、手工焊崗、二氧化碳氣體保護焊崗、碳刨崗的通風管道合理設計,操作臺面控制點風速不低于0.25m/s,建議委托有設計資質的單位施工安裝。碳刨崗宜設局部側吸風罩,工藝允許的情況下加設自動噴淋裝置,濕法作業;
(3)噴砂房和噴漆房機械通風系統進風口、噴砂崗員工送風服吸風口位置應設于室外空氣清潔處,并低于排風口,同時進風口與排風口應有一定距離,避免進風、出風短路;
(4)調漆房應設吸排風裝置,在調漆崗位設置側吸風罩,廢氣需經凈化后排放。
(5)噴砂崗的瞬間噪聲較大,企業擬單獨隔離設置,建議使用隔音材料進行隔離。
六、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及建議
1、《評價報告書》評價結論正確,建議基本可行。
2、建議:
(1)職業衛生部分
①具體描述噴漆房布局及調漆房通風設施設置情況,對噴漆、調漆作業人員防護情況做進一步描述及評價建議;
②對碳刨崗位作業提出防塵措施建議。
(2)放射衛生部分
①完善X射線探傷室與周邊其他作業場所布局的描述、評價;
②完善X射線探傷室屏蔽厚度計算及評價;
③完善放射防護安全裝置的描述和建議。
專家組同意通過該《評價報告》。